凡經更生保護或司法矯治單位轉介之個案,各就業服務站個案就業服務員將提供個案個別化、專業化之就業服務,包含:就業需求與能力評估、就業意願之激發與強化、推介應徵、推介參加職業訓練、面試協助、資源聯結、就業後之追蹤等服務。

更生受保護人個案流程圖說明
1.經由本中心轄區更生保護會、地方檢察署或獄所單位(高雄縣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)填寫轉介單轉介有就業服務需求之更生受保護人個案;或更生受保護人逕自就業服務站接受服務,由綜合服務區提供簡易諮詢後送個案就服原提供服務。
2.由本中心聯絡窗口統一受理案件,製作個案控管表,並依個案居住地及欲工作地點派案給轄區6個就業服務站。
3.各站個案就服員接受派案後,於三日內與案主聯繫,說明服務內容並了解個案需求和意願。
4.個案就服員開案後,進行個案評估及處遇計畫,並於14日內回覆原轉介單位。 |